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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建筑资源再生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生产加工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监理.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T-JZSS-FW-YQ-2025069

二、项目名称:泾县建筑资源再生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生产加工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监理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138号39号楼19层1913号;     

成交金额:9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名称:泾县建筑资源再生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生产加工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监理

服务范围:满足发包文件全部要求

服务要求:满足发包文件全部要求

服务期:180日历天

服务标准:完全满足发包文件全部服务标准要求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总价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的100%收取,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取。本项目代理费2000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泾川镇稼祥南路(绿宝商业街)302、304号,联系电话:0563-2655626。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2、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发包人信息:

发包人:泾县泾城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贺村中路与财富南路交叉口农村商业银行14楼

人:翟先生

电话:18298287770

(二)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泾州山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稼祥南路(绿宝商业街)302、304号

联系人:杨工

电话:0563-2655626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