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鑫虹贸易有限公司2025年车用配件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T-JZSS-HW-GK-2025022
二、项目名称:泾县鑫虹贸易有限公司2025年车用配件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凯淼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1188号京商商贸城D区商业AB132;
成交综合费率:79.00%。
供应商名称:南京金飞泓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街道王子楼西108号A1幢405室;
成交综合费率:86.93%。
供应商名称:安徽创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南翔汽车城12栋118号;
成交综合费率:88.00%。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总价包干共计4800元整,每家中标供应商缴纳代理费1600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公开发包;
(二)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泾川镇稼祥南路(绿宝商业街)302号,联系电话:0563-2655626;
(三)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2、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无效投标单位:无。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发包人信息:
发包人:泾县鑫虹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贺村中路与财富南路交叉口农村商业银行13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9565725315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安徽泾州山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稼祥南路(绿宝商业街)302号
联系人:董工
电话:0563-2655626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