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卢村乡中心小学宿管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XJY1110001035090
二、项目名称:广德市卢村乡中心小学宿管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德市金香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祠山街道凤凰社区亚夏汽车城C3栋127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玖万柒仟捌佰元整(197800.00元)
评审总得分:94.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广德市卢村乡中心小学宿管服务 服务范围:为广德市卢村乡中心小学提供宿管服务,包括宿舍管理、宿舍卫生保洁等内容。 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根据学校相关管理制度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负责宿舍楼的日常管理及卫生保洁等工作;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到岗到位,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擅自离岗,积极配合学校执行各种活动。采购人与供应商所拟派的服务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2、供应商应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岗位培训、道德教育,提高服务质量,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等工伤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服务时间: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马彪、曹传龙、张景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金额:人民币肆仟壹佰柒拾元整(417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广德市卢村街道、广德市中鼎小区南门商铺19-110号,联系电话:张先生13856325878、李先生0563-697619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德市教育体育局提出投诉。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德市卢村乡中心小学
地 址:广德市卢村街道
联系方式:张先生 138563258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德市中鼎小区南门商铺19-110号
联系方式:0563-69761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563-6976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