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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泾县桃花潭镇前岸村生态修复工程

一、项目编号:JXGK-JZSS-GC-CS-2023100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泾县桃花潭镇前岸村生态修复工程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中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经济开发区财富东路36号;     

成交金额:3867287.6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

名称:安徽省泾县桃花潭镇前岸村生态修复工程

施工范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项目经理王兴翠

执业证书信息岩土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A(12)1030

五、评审专家名单:

徐喆华伟李明志(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的80%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24056.81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泾川镇贺村中路与财富南路交叉口农村商业银行12楼,联系电话:0563-2655626 

(三)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2、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无效投标单位:无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泾县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谢园东路中国宣纸城旅游集散中心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0563-5105290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泾州山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贺村中路与财富南路交叉口农村商业银行12楼

联系人:汤工

电话:0563-2655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