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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宣城支队装备建设项目标段八更正公告第(1)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CJYGS-CG-GK-2024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宣城支队装备建设项目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202441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本项目采购文件 第四章采购需求 (二)需求一览表及主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

第一包:

本项目核心产品(主要成交标的):灭火防护套装(B类)

清单

序号

重要性

指标项

技术参数及要求

1

灭火防护套装(A类)(消防头盔)

    灭火防护套装A,含消防头盔1顶(半盔)、佩戴式防爆照明灯1具、灭火防护靴1双、消防手套1双、应急逃生自救安全绳1套、消防安全腰带1条、消防腰斧1把、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1个

    技术性能符合《消防头盔》XF44-2015的要求。

    消防头盔应由帽壳、缓冲层、舒适衬垫、佩戴装置、面罩、披肩等组成,设调节纽,调节方便的下颌带;配备耐高温阻燃支架,与头盔配套使用,方便消防员佩戴“佩戴式防爆照明灯”等装备,并提供配件一套。
    帽壳材料和结构应符合以下要求:
    采用质地坚韧,具有阻燃、防水、绝缘、耐热、耐寒、耐冲击、耐热辐射性能的材料制成;帽顶可制成无筋或有筋的加强结构;帽壳内表面不应有高度超出2mm且宽度小于2mm的突出物及尖锐物体;帽壳外表面不应有高度超过5mm的外部突出物,但不包括帽壳外翻转的面罩、帽箍调节装置和安装在头盔外部的附件。
    佩戴装置材料和结构:帽箍、帽托和下颏带应采用体感舒适,对人体无毒、无刺激性的材料制成;下颏带的宽度不应小于20mm;下颏带应具有快速调节功能,能灵活方便地调节长短,保证佩戴头盔牢靠舒适,解脱方便;帽箍应能在525mm~597mm的头围尺寸范围内灵活方便地调节大小;帽箍对应前额的区域应有吸汗性织物或增加吸汗带,吸汗带宽度不应小于帽箍的宽度;在施加负载的情况下,能用一只手解开佩戴装置。
    阻燃性能:下颏带和披肩的损毁长度不应大于100mm,续燃时间不应大于2s,且不应有熔融、滴落现象;面罩续燃时间不应大于5s,且不应有熔融、滴落现象。

    经高温、低温、浸水、辐射热预处理后进行冲击吸收性能试验,头模所受到的冲击力的最大值不应大于3780N,帽壳不应有碎片脱落,帽托不应有损坏或断裂,帽箍与帽壳的连接机构不应有损坏或断裂。

    帽顶部:最大冲击加速度150g;帽前部:最大冲击加速度400g;帽侧部:最大冲击加速度400g;帽后部:最大冲击加速度400g。

    帽壳泄漏电流不应超过3mA。

    帽壳表面应色泽鲜明、光洁,无污渍、气泡、缺损及其他有损外观的缺陷。
    面罩表面应无明显擦伤或打毛痕迹,周边光滑,无棱角。
    披肩缝制应平整,不应有脱线、跳针以及破损、污渍等缺陷。
    头盔各部件的安装应牢固、端正,无松脱、滑落现象。
头盔颜色为黄色或红色(具体由使用单位确定),两侧印字根据用户需求粘贴,外观及字体符合部消防局统型要求;半盔式头盔的质量(不包括披肩及附件)≤1300g。

    提供所投产品消防产品认证证书、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完整样页)或全项检测报告(完整样页);合同签订前提供相关资料原件供查验(应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

2

灭火防护套装(A类)(佩戴式防爆照明灯)

    技术性能符合《消防员照明灯具》GB30734-2014的要求。
    适用于1区、2区爆炸性环境,防爆标志:ExibIICT4Gb隔爆、本质安全型防爆。    
    防护等级≥IP66/IP68。

    灯具内部带电触点应全部焊接在线路板上,防止拆开灯具及线路板后触点与线路板分离。
    配备专用卡扣,可佩带在消防头盔上使用,卡口配备不少于两种(通用型)。
可用在帽边为0-10mm的灭火头盔和抢险救援头盔上;卡扣型:根据甲方实际需要提供。
    灯具可手持,开关按键尺寸大,方便穿戴防护装备后正常启闭开关。

    灯具需有强光、工作光、频闪光等工作状态,工作光可随意切换,尾部带有红色方位指示灯。
    灯具外壳采用铝合金材质,整灯重量≤0.1kg(100g)。
光源选用特制超高亮度暖白LED,光源功率:强光3W工作光1W,平均使用寿命:≥5年。
    连续放电时间:强光≥4小时,工作光≥8小时。

    灯具的散热器与电池有效隔离,防止因光源高温影响电池寿命、损坏电池。
    灯具电池应具有缓冲防震措施,有效提升灯具高处掉落、碰撞、冲击的保护性能。
    灯具充电接口为Type-C标准,适用USB输出端口充电范围广。
    灯具或充电器应设置充、放电保护电路,充电时间≤3h。
    电池使用寿命循环使用≥1000次。额定电压:≥3.7v,电池额定容量≥1.9Ah。
    电源类型:高性能锂电池组。

    两米处照度值:强光≥450lx、工作光≥200lx。
    LED芯片要求采用高性能芯片,保证工作的稳定性、可靠性及高效性。

    灯具应具有充电显示等功能。
    灯具应有电量检测功能、具备电量显示,可直观掌握灯具电量状态。

    提供所投产品防爆认证证书。合同签订前提供相关资料原件供查验(应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
    提供所投产品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全项检测报告(完整样页),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定。合同签订前提供相关资料原件供查验(应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

3

灭火防护套装(A类)(灭火防护靴)

 技术性能符合《消防员灭火防护靴》XF6-2004的要求。
    整靴为皮制或橡胶制,靴子内侧有复合柔软舒适层,便于消防员快速穿着,用于消防员小腿部和足部防护。灭火防护靴在进行防滑性能试验时,始滑角不得小于15°。
    整靴防水性能:灭火防护靴在防水性能试验时不应出现渗水现象。
防砸性能:灭火防护靴靴头分别经10.78kN静压力试验和冲击锤质量为23kg、落下高度为30mm的冲击试验后,其间隙高度均不应小于15mm。

    靴口有防磨设计、鞋底内缓冲设计。靴内采用抗菌防臭缓冲鞋垫。

    整双靴总重量质量≤2.55kg。

    灭火防护靴靴面经辐射热通量为(10±1)kW/m²,辐照1min后,其内表面温升应不大于16℃。

    灭火防护靴在隔热性能试验中被加热30min时,靴底内表面的温升应不大于18℃。

    灭火防护靴外底的抗刺穿力不应小于1750N。

    提供所投产品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全项检测报告(完整样页),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定。合同签订前提供相关资料原件供查验(应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

灭火防护套装(A类)(消防手套)

    用于消防员手部及腕部防护,技术性能符合《消防手套》XF7-2004。
    阻燃性能:手套和袖筒外层和隔热层材料的损毁长度不应大于100 mm,续燃时间和阴燃时间均不应大于2.0s,且不应有熔融、滴落现象;衬里材料不应有熔融、滴落现象。

    颜色要求与部局服装统型要求一致、黄银黄反光带,立体裁剪,翻指式指尖合缝,各层厚薄均匀,手指握紧时无颗粒感,有灵巧舒适、防割、耐磨、防穿刺、防火阻燃、抗菌除臭等功能。

    手背由间位芳纶和对位芳纶混纺梭织布,手掌阻燃处不低于翻毛牛二层皮;手掌内层隔热层为对位芳纶与高强度纤维混织布,防水透气层为高阻燃TPU防水透气膜,手掌舒适层为对位芳纶与抗菌纤维混织布,手背舒适层为间位芳纶等混纺针织布;接缝补强材料不低于阻燃处理反绒牛二层皮,手指关节处有保护设计。

    配备手套挂扣,手套具有防水功能,30s内3次拾取钢棒直径≤6.5mm。

    耐热性能、耐磨性能、耐切割性能、耐撕破性能、耐机械穿刺性能、防水性能达到二类以上性能。

    采取人体工学设计,手套与手指贴合性要好,可自然弯曲。

    整体热防护性能≥35(cal/cm2),手背缝合有反光标志带。

    提供所投产品消防产品认证证书、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完整样页)或全项检测报告(完整样页);合同签订前提供相关资料原件供查验(应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

4

灭火防护套装(A类)(应急逃生自救安全绳)

    整套应不少于:安全绳1根、绳包1个、轻型安全钩2个(合金铝质)、轻型下降器(带防慌乱装置)、连接扁带等组件。安全绳直径为8mm±0.5mm,长度≥16m。

    轻型安全钩和下降器应要求并应与8mm安全绳使用配套。
    安全绳应为包芯绳结构,安全绳索外皮、内芯均为阻燃耐高温材质(投标文件中具体明确外皮、内芯材质),整绳粗细均匀、结构一致,绳体柔软,主承重部分由连续纤维制成,材质等级应不低于芳纶,绳体上设连续反光标识,在安全绳上4m、8m、12m处设定宽不小于2cm的标识。
    绳包材质应阻燃耐高温,本体耐260℃高温不应有明显变化,绳包应设计有安全绳防止缠绕、垂降墙角保护等功能,应有防水或泄水功能,应能合理放置安全钩、下降器,方便携带于安全腰带上,操作便捷,使用安全,绳包内侧有产品铭牌,其内容为产品型号、生产厂名、装备明细清单及安全使用范围等。
    整套装备款式、标识、器材配置、绳索长度等应符合统型标准。

    安全绳最小破断强度应≥20kN;线密度≤50g/m;延伸率应大于1%且不大于10%(承重达到最小破断强度的10%时);经204℃±5℃的耐高温性能试验后,不应出现融熔、焦化现象;在600℃±5℃,1.33kN负荷环境下的承载40s,在400℃±5℃,1.33kN负荷环境下承载300s,不应出现断裂现象。
    安全绳采用绳环结构收尾,并用同种材料的细绳扎缝50mm,在扎缝处热封并包以裹紧的橡胶或塑料套管,能够一次性展开。
    安全绳环下方应设置永久性标志,且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生产者和/或生产企业名称,采用以下五种方式之一表示:中文全称、英文或拼音全称、中文简称、英文或拼音简称、注册商标图案;生产者和/或生产企业名称,应当使用中文全称;产品名称及型号;产品批号或编号(前6位为生产年、月);法律法规要求标注的其它内容。

    下降器材质为铝合金或同等材质;应能承受不小于5kN的工作负荷,破断负荷≥13.5kN,具备离手掣停功能,可空中悬停,具备防慌乱功能,下降器可与安全绳配合快速便捷使用并回收。
    在下降器的显著位置应有永久性的标志,其内容为:产品型号、用途、商标(或生产厂名)、批号以及生产日期等。下降器外部标注穿绳方向、操作说明和安全提醒。
    下降器经GB/T10125规定的48h中性盐雾试验后,外观应符合GB/T6461外观等级评定轻微级的要求,并应保持原有性能。

    用于消防人员与绳索的自身连接和固定锚点,采用自动锁,安全钩材质为铝合金或同等材质。
    在开口闭合状态时,轻型消防安全钩长轴的破断强度≥27kN,轻型消防安全钩短轴的破断强度≥7kN;在开口打开状态时,轻型消防安全钩长轴的破断强度≥7kN。
    在安全钩的显著位置应有永久性的标志,其内容为:产品型号、破断强度、商标(或生产厂名)等。
    安全钩经GB/T10125规定的48h中性盐雾试验后,外观应符合GB/T6461外观等级评定轻微级的要求,并应保持原有性能。

    材质性能应不低于芳纶,阻燃耐高温,缝合扁带宽度12mm,周长1m,最小破断强度应大于35kN;经600℃±5℃的耐高温性能时,连接扁带不出现融熔、焦化现象。
    具备高温环境承载性能的连接扁带在600℃±5℃、1.33kN负荷环境下的承载40s,在400℃±5℃、1.33kN负荷环境下承载300s,不出现断裂现象,每条连接扁带做防散处理。

    提供所投产品或产品核心部件的生产厂家官方网站产品信息资料截图(及网址)或生产厂家发布的产品白皮书或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完整样页)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合同签订前提供相关资料原件供查验(应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

5

灭火防护套装(A类)(消防安全腰带)

    消防员灭火救援作业时登梯作业和逃生自救的安全防护装备。技术性能符合《消防用防坠落装备》XF494-2023的要求,主体颜色为藏蓝色。

    消防员灭火救援作业时登梯作业和逃生自救的安全防护装备,渐进式,具有强度高、重量轻(0.5-0.85公斤)、耐磨损、耐腐蚀等性能,工作拉力≥4.5KN,极限拉力≥12KN不破断。所有金属件耐腐蚀,防静电。

    织带宽度为70mm±1mm。安全腰带的缝线与织带相匹配,用肉眼易于检查;缝合接口及缝合末端回缝≥13mm;线路、针迹顺直、整齐,无明显弯曲或堆砌,无跳针、开线、断线。腰带的带扣使用排插形式,使安全带长度调节方便、佩戴快速且无松脱、滑落现象。高温下不出现熔融、焦化现象。

    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完整样页)或全项检测报告(完整样页),所投产品消防产品认证证书须在交货验收前提供原件供查验。

灭火防护套装(A类)(消防腰斧)

    技术性能符合《消防腰斧》XF630-2023的要求。

    多功能腰斧为高强度特钢和高强度工程塑料制成。

    由斧、刀锯、斧套组成,具有携带方便、多功能、绝缘等特点。

    腰斧各刃部及撬口均经热处理,硬度达到48HRC-56HRC,平刃能砍断直径6.5mm的Q235A圆钢,尖刃和柄刃能凿击Q235A钢平板,无缺刃、卷边和裂纹等损伤。

具备抗冲击、耐腐蚀性能。

重量≤1kg

斧套由头层牛皮制作,坚实耐用。

产品具备永久性标志,

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完整样页)或全项检测报告(完整样页),所投产品消防产品认证证书须在交货验收前提供原件供查验。

灭火防护套装(A类)(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

技术性能符合《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XF869-2010的要求。

用于消防灭火时头部、侧面及颈部保护。头套裙边加长设计,确保佩戴空气呼吸器面罩后,头套的前部和后部与防护服领口内重叠部分的长度≥20厘米,头套侧部与防护服领口内重叠部分的长度不小于13厘米,对消防员颈部有效保护。

头套应使用采用芳纶等本质阻燃材料制成,原材料采用原浆染色,洗涤不脱色。

甲醛含量≤75mg/kg,无异味。

阻燃性能,毁损长度不应大于100mm,续燃时间不应大于2s,且不应有熔融、滴落现象。阻燃性能:经向、纬向损毁长度不大于7mm,续燃时间0s,无熔融、滴落现象。

260℃热稳定性能试验后沿经、纬方向尺寸变化率≤2%,试样表面无变色、熔融和滴落等明显变化。

面料抗起球等级3级;水洗尺寸变化率直向、横向≤3.5%。

开口的弹性适度,满足佩戴舒适性。

    提供所投产品消防产品认证证书、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完整样页)或全项检测报告(完整样页);合同签订前提供相关资料原件供查验(应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

6

灭火防护套装(B类)(消防头盔)

    灭火防护套装A,含消防头盔1顶(全盔)、佩戴式防爆照明灯1具、灭火防护靴1双、消防手套1双、应急逃生自救安全绳1套、消防安全腰带1条、消防腰斧1把、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1个)

    技术性能符合《消防头盔》XF44-2015的要求。

    消防头盔应由帽壳、缓冲层、舒适衬垫、佩戴装置、面罩、披肩等组成,设调节纽,调节方便的下颌带;配备耐高温阻燃支架,与头盔配套使用,方便消防员佩戴“佩戴式防爆照明灯”等装备,并提供配件一套。

    采用质地坚韧,具有阻燃、防水、绝缘、耐热、耐寒、耐冲击、耐热辐射性能的材料制成;
    帽顶可制成无筋或有筋的加强结构;
    帽壳内表面不应有高度超出2mm且宽度小于2mm的突出物及尖锐物体;
    帽壳外表面不应有高度超过5mm的外部突出物,但不包括帽壳外翻转的面罩、帽箍调节装置和安装在头盔外部的附件。

    采用能吸收冲击能量,对人体无毒、无刺激性的材料制成;
    形状、规格尺寸适体,佩戴不移位;
    厚度均匀并覆盖头盔最小保抗范围。

    舒适衬垫材料和结构应符合以下要求:1、使用体感舒适、吸汗、透气、对人体无毒、无刺激性的材料制成;2、保证头盔佩戴的舒适性。

    佩戴装置材料和结构应符合以下要求:1、帽箍、帽托和下颏带应采用体感舒适,对人体无毒、无刺激性的材料制成;2、下颏带的宽度不应小于20mm;3、下颏带应能灵活方便地调节长短,保证佩戴头盔牢靠舒适,解脱方便;4、帽箍应能在525 mm~597mm的头围尺寸范围内灵活方便地调节大小;5、帽箍对应前额的区域应有吸汗性织物或增加吸汗带,吸汗带宽度不应小于帽箍的宽度;6、在施加负载的情况下,能用一只手解开佩戴装置。

    面罩材料和结构应符合以下要求:1、采用透光、耐冲击、耐热和耐刮擦的材料制成;2、无色透明或浅色透明;3、面罩伸缩或翻转应灵活,开合过程应能随意保持定位。
    披肩材料和结构应符合以下要求:1、披肩为装卸式,采用具有阻燃、耐热和防水性能的纤维织物制成;2、披肩的缝制线路应顺直、整齐、平服、牢固、松紧适宜,明暗线每3cm不应小于12针,包缝线每3cm不应小于9针;3、披肩脱卸应方便简捷。

    安装在头盔上的任何附件均应牢固可靠,不应通过打孔等损坏帽壳的方式固定,不应对头盔的性能 带来不利影响或对头盔佩戴者造成伤害。

    头盔质量(不包括披肩及其他附件)≤1.8kg;冲击吸收性能:经高温、低温、浸水、辐射热预处理后进行冲击吸收性能试验,头模所受到的最大冲击力≤3.78KN,电绝缘性能:帽壳泄漏电流≤3mA。
    面罩透光率:无色透明面罩和浅色透明面罩的可见光透过率分别不应小于85%和43%。
    头盔颜色为黄色或红色(具体由使用单位确定),两侧印字根据用户需求粘贴,外观及字体符合部消防局统型要求。

    提供所投产品消防产品认证证书、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完整样页)或全项检测报告(完整样页);合同签订前提供相关资料原件供查验(应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

7

灭火防护套装(B类)(佩戴式防爆照明灯)

    技术性能符合《消防员照明灯具》GB30734-2014的要求。
    适用于1区、2区爆炸性环境,防爆标志:ExibIICT4Gb隔爆、本质安全型防爆。    
    防护等级≥IP66/IP68。

    灯具内部带电触点应全部焊接在线路板上,防止拆开灯具及线路板后触点与线路板分离。
    配备专用卡扣,可佩带在消防头盔上使用,卡口配备不少于两种(通用型)。
可用在帽边为0-10mm的灭火头盔和抢险救援头盔上;卡扣型:根据甲方实际需要提供。
    灯具可手持,开关按键尺寸大,方便穿戴防护装备后正常启闭开关。

    灯具需有强光、工作光、频闪光等工作状态,工作光可随意切换,尾部带有红色方位指示灯。
    灯具外壳采用铝合金材质,整灯重量≤0.1kg(100g)。
光源选用特制超高亮度暖白LED,光源功率:强光3W工作光1W,平均使用寿命:≥5年。
    连续放电时间:强光≥4小时,工作光≥8小时。

    灯具的散热器与电池有效隔离,防止因光源高温影响电池寿命、损坏电池。
    灯具电池应具有缓冲防震措施,有效提升灯具高处掉落、碰撞、冲击的保护性能。
    灯具充电接口为Type-C标准,适用USB输出端口充电范围广。
    灯具或充电器应设置充、放电保护电路,充电时间≤3h。
    电池使用寿命循环使用≥1000次。额定电压:≥3.7v,电池额定容量≥1.9Ah。
    电源类型:高性能锂电池组。

    两米处照度值:强光≥450lx、工作光≥200lx。
    LED芯片要求采用高性能芯片,保证工作的稳定性、可靠性及高效性。

    灯具应具有充电显示等功能。
    灯具应有电量检测功能、具备电量显示,可直观掌握灯具电量状态。

    提供所投产品防爆认证证书。合同签订前提供相关资料原件供查验(应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
    提供所投产品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全项检测报告(完整样页),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定。合同签订前提供相关资料原件供查验(应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

8

灭火防护套装(B类)(灭火防护靴)

 技术性能符合《消防员灭火防护靴》XF6-2004的要求。
    整靴为皮制或橡胶制,靴子内侧有复合柔软舒适层,便于消防员快速穿着,用于消防员小腿部和足部防护。灭火防护靴在进行防滑性能试验时,始滑角不得小于15°。
    整靴防水性能:灭火防护靴在防水性能试验时不应出现渗水现象。
防砸性能:灭火防护靴靴头分别经10.78kN静压力试验和冲击锤质量为23kg、落下高度为30mm的冲击试验后,其间隙高度均不应小于15mm。

    靴口有防磨设计、鞋底内缓冲设计。靴内采用抗菌防臭缓冲鞋垫。

    整双靴总重量质量≤2.55kg。

    灭火防护靴靴面经辐射热通量为(10±1)kW/m²,辐照1min后,其内表面温升应不大于16℃。

    灭火防护靴在隔热性能试验中被加热30min时,靴底内表面的温升应不大于18℃。

    灭火防护靴外底的抗刺穿力不应小于1750N。

    提供所投产品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全项检测报告(完整样页),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定。合同签订前提供相关资料原件供查验(应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

灭火防护套装(B类)(消防手套)

    用于消防员手部及腕部防护,技术性能符合《消防手套》XF7-2004。
    阻燃性能:手套和袖筒外层和隔热层材料的损毁长度不应大于100 mm,续燃时间和阴燃时间均不应大于2.0s,且不应有熔融、滴落现象;衬里材料不应有熔融、滴落现象。

    颜色要求与部局服装统型要求一致、黄银黄反光带,立体裁剪,翻指式指尖合缝,各层厚薄均匀,手指握紧时无颗粒感,有灵巧舒适、防割、耐磨、防穿刺、防火阻燃、抗菌除臭等功能。

    手背由间位芳纶和对位芳纶混纺梭织布,手掌阻燃处不低于翻毛牛二层皮;手掌内层隔热层为对位芳纶与高强度纤维混织布,防水透气层为高阻燃TPU防水透气膜,手掌舒适层为对位芳纶与抗菌纤维混织布,手背舒适层为间位芳纶等混纺针织布;接缝补强材料不低于阻燃处理反绒牛二层皮,手指关节处有保护设计。

    配备手套挂扣,手套具有防水功能,30s内3次拾取钢棒直径≤6.5mm。

    耐热性能、耐磨性能、耐切割性能、耐撕破性能、耐机械穿刺性能、防水性能达到二类以上性能。

    采取人体工学设计,手套与手指贴合性要好,可自然弯曲。

    整体热防护性能≥35(cal/cm2),手背缝合有反光标志带。

    提供所投产品消防产品认证证书、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完整样页)或全项检测报告(完整样页);合同签订前提供相关资料原件供查验(应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

9

灭火防护套装(B类)(应急逃生自救安全绳)

    整套应不少于:安全绳1根、绳包1个、轻型安全钩2个(合金铝质)、轻型下降器(带防慌乱装置)、连接扁带等组件。安全绳直径为8mm±0.5mm,长度≥16m。

    轻型安全钩和下降器应要求并应与8mm安全绳使用配套。
    安全绳应为包芯绳结构,安全绳索外皮、内芯均为阻燃耐高温材质(投标文件中具体明确外皮、内芯材质),整绳粗细均匀、结构一致,绳体柔软,主承重部分由连续纤维制成,材质等级应不低于芳纶,绳体上设连续反光标识,在安全绳上4m、8m、12m处设定宽不小于2cm的标识。
    绳包材质应阻燃耐高温,本体耐260℃高温不应有明显变化,绳包应设计有安全绳防止缠绕、垂降墙角保护等功能,应有防水或泄水功能,应能合理放置安全钩、下降器,方便携带于安全腰带上,操作便捷,使用安全,绳包内侧有产品铭牌,其内容为产品型号、生产厂名、装备明细清单及安全使用范围等。
    整套装备款式、标识、器材配置、绳索长度等应符合统型标准。

    安全绳最小破断强度应≥20kN;线密度≤50g/m;延伸率应大于1%且不大于10%(承重达到最小破断强度的10%时);经204℃±5℃的耐高温性能试验后,不应出现融熔、焦化现象;在600℃±5℃,1.33kN负荷环境下的承载40s,在400℃±5℃,1.33kN负荷环境下承载300s,不应出现断裂现象。
    安全绳采用绳环结构收尾,并用同种材料的细绳扎缝50mm,在扎缝处热封并包以裹紧的橡胶或塑料套管,能够一次性展开。
    安全绳环下方应设置永久性标志,且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生产者和/或生产企业名称,采用以下五种方式之一表示:中文全称、英文或拼音全称、中文简称、英文或拼音简称、注册商标图案;生产者和/或生产企业名称,应当使用中文全称;产品名称及型号;产品批号或编号(前6位为生产年、月);法律法规要求标注的其它内容。

    下降器材质为铝合金或同等材质;应能承受不小于5kN的工作负荷,破断负荷≥13.5kN,具备离手掣停功能,可空中悬停,具备防慌乱功能,下降器可与安全绳配合快速便捷使用并回收。
    在下降器的显著位置应有永久性的标志,其内容为:产品型号、用途、商标(或生产厂名)、批号以及生产日期等。下降器外部标注穿绳方向、操作说明和安全提醒。
    下降器经GB/T10125规定的48h中性盐雾试验后,外观应符合GB/T6461外观等级评定轻微级的要求,并应保持原有性能。

    用于消防人员与绳索的自身连接和固定锚点,采用自动锁,安全钩材质为铝合金或同等材质。
    在开口闭合状态时,轻型消防安全钩长轴的破断强度≥27kN,轻型消防安全钩短轴的破断强度≥7kN;在开口打开状态时,轻型消防安全钩长轴的破断强度≥7kN。
    在安全钩的显著位置应有永久性的标志,其内容为:产品型号、破断强度、商标(或生产厂名)等。
    安全钩经GB/T10125规定的48h中性盐雾试验后,外观应符合GB/T6461外观等级评定轻微级的要求,并应保持原有性能。

    材质性能应不低于芳纶,阻燃耐高温,缝合扁带宽度12mm,周长1m,最小破断强度应大于35kN;经600℃±5℃的耐高温性能时,连接扁带不出现融熔、焦化现象。
    具备高温环境承载性能的连接扁带在600℃±5℃、1.33kN负荷环境下的承载40s,在400℃±5℃、1.33kN负荷环境下承载300s,不出现断裂现象,每条连接扁带做防散处理。

    提供所投产品或产品核心部件的生产厂家官方网站产品信息资料截图(及网址)或生产厂家发布的产品白皮书或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完整样页)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合同签订前提供相关资料原件供查验(应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

10

灭火防护套装(B类)(消防安全腰带)

    消防员灭火救援作业时登梯作业和逃生自救的安全防护装备。技术性能符合《消防用防坠落装备》XF494-2023的要求,主体颜色为藏蓝色。

    消防员灭火救援作业时登梯作业和逃生自救的安全防护装备,渐进式,具有强度高、重量轻(0.5-0.85公斤)、耐磨损、耐腐蚀等性能,工作拉力≥4.5KN,极限拉力≥12KN不破断。所有金属件耐腐蚀,防静电。

    织带宽度为70mm±1mm。安全腰带的缝线与织带相匹配,用肉眼易于检查;缝合接口及缝合末端回缝≥13mm;线路、针迹顺直、整齐,无明显弯曲或堆砌,无跳针、开线、断线。腰带的带扣使用排插形式,使安全带长度调节方便、佩戴快速且无松脱、滑落现象。高温下不出现熔融、焦化现象。

    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完整样页)或全项检测报告(完整样页),所投产品消防产品认证证书须在交货验收前提供原件供查验。

灭火防护套装(B类)(消防腰斧)

    技术性能符合《消防腰斧》XF630-2023的要求。

    多功能腰斧为高强度特钢和高强度工程塑料制成。

    由斧、刀锯、斧套组成,具有携带方便、多功能、绝缘等特点。

    腰斧各刃部及撬口均经热处理,硬度达到48HRC-56HRC,平刃能砍断直径6.5mm的Q235A圆钢,尖刃和柄刃能凿击Q235A钢平板,无缺刃、卷边和裂纹等损伤。

具备抗冲击、耐腐蚀性能。

重量≤1kg

斧套由头层牛皮制作,坚实耐用。

产品具备永久性标志,

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完整样页)或全项检测报告(完整样页),所投产品消防产品认证证书须在交货验收前提供原件供查验。

灭火防护套装(B类)(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

技术性能符合《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XF869-2010的要求。

用于消防灭火时头部、侧面及颈部保护。头套裙边加长设计,确保佩戴空气呼吸器面罩后,头套的前部和后部与防护服领口内重叠部分的长度≥20厘米,头套侧部与防护服领口内重叠部分的长度不小于13厘米,对消防员颈部有效保护。

头套应使用采用芳纶等本质阻燃材料制成,原材料采用原浆染色,洗涤不脱色。

甲醛含量≤75mg/kg,无异味。

阻燃性能,毁损长度不应大于100mm,续燃时间不应大于2s,且不应有熔融、滴落现象。阻燃性能:经向、纬向损毁长度不大于7mm,续燃时间0s,无熔融、滴落现象。

260℃热稳定性能试验后沿经、纬方向尺寸变化率≤2%,试样表面无变色、熔融和滴落等明显变化。

面料抗起球等级3级;水洗尺寸变化率直向、横向≤3.5%。

开口的弹性适度,满足佩戴舒适性。

    提供所投产品消防产品认证证书、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完整样页)或全项检测报告(完整样页);合同签订前提供相关资料原件供查验(应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

 

修改为:

 

第一包:

本项目核心产品(主要成交标的):灭火防护套装(B类)

序号

重要性

指标项

技术参数及要求

1

灭火防护套装(A类)

 

一、灭火防护套装A,含消防头盔1顶(半盔)、佩戴式防爆照明灯1具、灭火防护靴1双、消防手套1双、应急逃生自救安全绳1套、消防安全腰带1条、消防腰斧1把、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1个

2

二、消防头盔技术性能符合《消防头盔》XF44-2015的要求。

三、消防头盔应由帽壳、缓冲层、舒适衬垫、佩戴装置、面罩、披肩等组成,设调节纽,调节方便的下颌带;配备耐高温阻燃支架,与头盔配套使用,方便消防员佩戴“佩戴式防爆照明灯”等装备,并提供配件一套。
    帽壳材料和结构应符合以下要求:
    采用质地坚韧,具有阻燃、防水、绝缘、耐热、耐寒、耐冲击、耐热辐射性能的材料制成;帽顶可制成无筋或有筋的加强结构;帽壳内表面不应有高度超出2mm且宽度小于2mm的突出物及尖锐物体;帽壳外表面不应有高度超过5mm的外部突出物,但不包括帽壳外翻转的面罩、帽箍调节装置和安装在头盔外部的附件。
    佩戴装置材料和结构:帽箍、帽托和下颏带应采用体感舒适,对人体无毒、无刺激性的材料制成;下颏带的宽度不应小于20mm;下颏带应具有快速调节功能,能灵活方便地调节长短,保证佩戴头盔牢靠舒适,解脱方便;帽箍应能在525mm~597mm的头围尺寸范围内灵活方便地调节大小;帽箍对应前额的区域应有吸汗性织物或增加吸汗带,吸汗带宽度不应小于帽箍的宽度;在施加负载的情况下,能用一只手解开佩戴装置。
    阻燃性能:下颏带和披肩的损毁长度不应大于100mm,续燃时间不应大于2s,且不应有熔融、滴落现象;面罩续燃时间不应大于5s,且不应有熔融、滴落现象。

    冲击吸收性能经高温、低温、浸水、辐射热预处理后进行冲击吸收性能试验,头模所受到的冲击力的最大值不应大于3780N,帽壳不应有碎片脱落,帽托不应有损坏或断裂,帽箍与帽壳的连接机构不应有损坏或断裂。

    抗冲击加速度性能帽顶部:最大冲击加速度150gn;帽前部:最大冲击加速度400gn;帽侧部:最大冲击加速度400gn;帽后部:最大冲击加速度400gn

    电绝缘性能帽壳泄漏电流不应超过3mA。

    外观样式帽壳表面应色泽鲜明、光洁,无污渍、气泡、缺损及其他有损外观的缺陷。
    面罩表面应无明显擦伤或打毛痕迹,周边光滑,无棱角。
    披肩缝制应平整,不应有脱线、跳针以及破损、污渍等缺陷。
    头盔各部件的安装应牢固、端正,无松脱、滑落现象。
头盔颜色为黄色或红色(具体由使用单位确定),两侧印字根据用户需求粘贴,外观及字体符合部消防局统型要求;半盔式头盔的质量(不包括披肩及附件)≤1300g。

    提供所投产品消防产品认证证书、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完整样页)或全项检测报告(完整样页);合同签订前提供相关资料原件供查验(应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

3

四、佩戴式防爆照明灯技术性能符合《消防员照明灯具》GB30734-2014的要求。

五、佩戴式防爆照明灯适用于1区、2区爆炸性环境,防爆标志:ExibIICT4Gb隔爆、本质安全型防爆。    
    防护等级≥IP66/IP68。

    外壳防护等级灯具内部带电触点应全部焊接在线路板上,防止拆开灯具及线路板后触点与线路板分离。
    配备专用卡扣,可佩带在消防头盔上使用,卡口配备不少于两种(通用型)。
可用在帽边为0-10mm的灭火头盔和抢险救援头盔上;卡扣型:根据甲方实际需要提供。
    灯具可手持,开关按键尺寸大,方便穿戴防护装备后正常启闭开关。

    灯具需有强光、工作光、频闪光等工作状态,工作光可随意切换,尾部带有红色方位指示灯。
    灯具外壳采用铝合金材质,整灯重量≤0.1kg(100g)。
光源选用特制超高亮度暖白LED,光源功率:强光3W工作光1W,平均使用寿命:≥5年。
    连续放电时间:强光≥4小时,工作光≥8小时。

    灯具的散热器与电池有效隔离,防止因光源高温影响电池寿命、损坏电池。
    灯具电池应具有缓冲防震措施,有效提升灯具高处掉落、碰撞、冲击的保护性能。
    灯具充电接口为Type-C标准,适用USB输出端口充电范围广。
    灯具或充电器应设置充、放电保护电路,充电时间≤3h。
    电池使用寿命循环使用≥1000次。额定电压:≥3.7v,电池额定容量≥1.9Ah。
    电源类型:高性能锂电池组。

    两米处照度值:强光≥450lx、工作光≥200lx。
    LED芯片要求采用高性能芯片,保证工作的稳定性、可靠性及高效性。

    灯具应具有充电显示等功能。
    灯具应有电量检测功能、具备电量显示,可直观掌握灯具电量状态。

    提供所投产品防爆认证证书。合同签订前提供相关资料原件供查验(应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
    提供所投产品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全项检测报告(完整样页),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定。合同签订前提供相关资料原件供查验(应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

4

 

六、灭火防护靴技术性能符合《消防员灭火防护靴》XF6-2004的要求。

七、整靴为皮制或橡胶制,靴子内侧有复合柔软舒适层,便于消防员快速穿着,用于消防员小腿部和足部防护。灭火防护靴在进行防滑性能试验时,始滑角不得小于15°。
    整靴防水性能:灭火防护靴在防水性能试验时不应出现渗水现象。
防砸性能:灭火防护靴靴头分别经10.78kN静压力试验和冲击锤质量为23kg、落下高度为30mm的冲击试验后,其间隙高度均不应小于15mm。

    靴口有防磨设计、鞋底内缓冲设计。靴内采用抗菌防臭缓冲鞋垫。

    整双靴总重量质量≤2.55kg。

    灭火防护靴靴面经辐射热通量为(10±1)kW/m²,辐照1min后,其内表面温升应不大于16℃。

    灭火防护靴在隔热性能试验中被加热30min时,靴底内表面的温升应不大于18℃。

    灭火防护靴外底的抗刺穿力不应小于1750N。

    提供所投产品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全项检测报告(完整样页),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定。合同签订前提供相关资料原件供查验(应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

八、消防手套用于消防员手部及腕部防护,技术性能符合《消防手套》XF7-2004。

九、消防手套

阻燃性能:手套和袖筒外层和隔热层材料的损毁长度不应大于100 mm,续燃时间和阴燃时间均不应大于2.0s,且不应有熔融、滴落现象;衬里材料不应有熔融、滴落现象。

    颜色要求与部局服装统型要求一致、黄银黄反光带,立体裁剪,翻指式指尖合缝,各层厚薄均匀,手指握紧时无颗粒感,有灵巧舒适、防割、耐磨、防穿刺、防火阻燃、抗菌除臭等功能。

    手背由间位芳纶和对位芳纶混纺梭织布,手掌阻燃处不低于翻毛牛二层皮;手掌内层隔热层为对位芳纶与高强度纤维混织布,防水透气层为高阻燃TPU防水透气膜,手掌舒适层为对位芳纶与抗菌纤维混织布,手背舒适层为间位芳纶等混纺针织布;接缝补强材料不低于阻燃处理反绒牛二层皮,手指关节处有保护设计。

    配备手套挂扣,手套具有防水功能,30s内3次拾取钢棒直径≤6.5mm。

    耐热性能、耐磨性能、耐切割性能、耐撕破性能、耐机械穿刺性能、防水性能达到二类以上性能。

    采取人体工学设计,手套与手指贴合性要好,可自然弯曲。

    整体热防护性能≥35(cal/cm2),手背缝合有反光标志带。

    提供所投产品消防产品认证证书、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完整样页)或全项检测报告(完整样页);合同签订前提供相关资料原件供查验(应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

5

十:应急逃生自救安全绳整套应不少于:安全绳1根、绳包1个、轻型安全钩2个(合金铝质)、轻型下降器(带防慌乱装置)、连接扁带等组件。安全绳直径为8mm±0.5mm,长度≥16m。

    轻型安全钩和下降器应要求并应与8mm安全绳使用配套。
    安全绳应为包芯绳结构,安全绳索外皮、内芯均为阻燃耐高温材质(投标文件中具体明确外皮、内芯材质),整绳粗细均匀、结构一致,绳体柔软,主承重部分由连续纤维制成,材质等级应不低于芳纶,绳体上设连续反光标识,在安全绳上4m、8m、12m处设定宽不小于2cm的标识。
    绳包材质应阻燃耐高温,本体耐260℃高温不应有明显变化,绳包应设计有安全绳防止缠绕、垂降墙角保护等功能,应有防水或泄水功能,应能合理放置安全钩、下降器,方便携带于安全腰带上,操作便捷,使用安全,绳包内侧有产品铭牌,其内容为产品型号、生产厂名、装备明细清单及安全使用范围等。
    整套装备款式、标识、器材配置、绳索长度等应符合统型标准。

    安全绳最小破断强度应≥20kN;线密度≤50g/m;延伸率应大于1%且不大于10%(承重达到最小破断强度的10%时);经204℃±5℃的耐高温性能试验后,不应出现融熔、焦化现象;在600℃±5℃,1.33kN负荷环境下的承载40s,在400℃±5℃,1.33kN负荷环境下承载300s,不应出现断裂现象。
    安全绳采用绳环结构收尾,并用同种材料的细绳扎缝50mm,在扎缝处热封并包以裹紧的橡胶或塑料套管,能够一次性展开。
    安全绳环下方应设置永久性标志,且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生产者和/或生产企业名称,采用以下五种方式之一表示:中文全称、英文或拼音全称、中文简称、英文或拼音简称、注册商标图案;生产者和/或生产企业名称,应当使用中文全称;产品名称及型号;产品批号或编号(前6位为生产年、月);法律法规要求标注的其它内容。

    下降器材质为铝合金或同等材质;应能承受不小于5kN的工作负荷,破断负荷≥13.5kN,具备离手掣停功能,可空中悬停,具备防慌乱功能,下降器可与安全绳配合快速便捷使用并回收。
    在下降器的显著位置应有永久性的标志,其内容为:产品型号、用途、商标(或生产厂名)、批号以及生产日期等。下降器外部标注穿绳方向、操作说明和安全提醒。
    下降器经GB/T10125规定的48h中性盐雾试验后,外观应符合GB/T6461外观等级评定轻微级的要求,并应保持原有性能。

    用于消防人员与绳索的自身连接和固定锚点,采用自动锁,安全钩材质为铝合金或同等材质。
    在开口闭合状态时,轻型消防安全钩长轴的破断强度≥27kN,轻型消防安全钩短轴的破断强度≥7kN;在开口打开状态时,轻型消防安全钩长轴的破断强度≥7kN。
    在安全钩的显著位置应有永久性的标志,其内容为:产品型号、破断强度、商标(或生产厂名)等。
    安全钩经GB/T10125规定的48h中性盐雾试验后,外观应符合GB/T6461外观等级评定轻微级的要求,并应保持原有性能。

    材质性能应不低于芳纶,阻燃耐高温,缝合扁带宽度12mm,周长1m,最小破断强度应大于35kN;经600℃±5℃的耐高温性能时,连接扁带不出现融熔、焦化现象。
    具备高温环境承载性能的连接扁带在600℃±5℃、1.33kN负荷环境下的承载40s,在400℃±5℃、1.33kN负荷环境下承载300s,不出现断裂现象,每条连接扁带做防散处理。

    提供所投产品或产品核心部件的生产厂家官方网站产品信息资料截图(及网址)或生产厂家发布的产品白皮书或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完整样页)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合同签订前提供相关资料原件供查验(应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

6

十一、消防安全腰带消防员灭火救援作业时登梯作业和逃生自救的安全防护装备。技术性能符合《消防用防坠落装备》XF494-2023的要求,主体颜色为藏蓝色。

十二、消防员灭火救援作业时登梯作业和逃生自救的安全防护装备,渐进式,具有强度高、重量轻(0.5-0.85公斤)、耐磨损、耐腐蚀等性能,工作拉力≥4.5KN,极限拉力≥12KN不破断。所有金属件耐腐蚀,防静电。

    织带宽度为70mm±1mm。安全腰带的缝线与织带相匹配,用肉眼易于检查;缝合接口及缝合末端回缝≥13mm;线路、针迹顺直、整齐,无明显弯曲或堆砌,无跳针、开线、断线。腰带的带扣使用排插形式,使安全带长度调节方便、佩戴快速且无松脱、滑落现象。高温下不出现熔融、焦化现象。

    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完整样页)或全项检测报告(完整样页),所投产品消防产品认证证书须在交货验收前提供原件供查验。

十三、消防腰斧技术性能符合《消防腰斧》XF630-2023的要求

十四、消防腰斧多功能腰斧为高强度特钢和高强度工程塑料制成。

    由斧、刀锯、斧套组成,具有携带方便、多功能、绝缘等特点。

    腰斧各刃部及撬口均经热处理,硬度达到48HRC-56HRC,平刃能砍断直径6.5mm的Q235A圆钢,尖刃和柄刃能凿击Q235A钢平板,无缺刃、卷边和裂纹等损伤。

具备抗冲击、耐腐蚀性能。

重量≤1kg

斧套由头层牛皮制作,坚实耐用。

产品具备永久性标志,

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完整样页)或全项检测报告(完整样页),所投产品消防产品认证证书须在交货验收前提供原件供查验。

十五、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技术性能符合《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XF869-2010的要求。

十六、用于消防灭火时头部、侧面及颈部保护。头套裙边加长设计,确保佩戴空气呼吸器面罩后,头套的前部和后部与防护服领口内重叠部分的长度≥20厘米,头套侧部与防护服领口内重叠部分的长度不小于13厘米,对消防员颈部有效保护。

头套应使用采用芳纶等本质阻燃材料制成,原材料采用原浆染色,洗涤不脱色。

甲醛含量≤75mg/kg,无异味。

阻燃性能,毁损长度不应大于100mm,续燃时间不应大于2s,且不应有熔融、滴落现象。阻燃性能:经向、纬向损毁长度不大于7mm,续燃时间0s,无熔融、滴落现象。

260℃热稳定性能试验后沿经、纬方向尺寸变化率≤2%,试样表面无变色、熔融和滴落等明显变化。

面料抗起球等级3级;水洗尺寸变化率直向、横向≤3.5%。

开口的弹性适度,满足佩戴舒适性。

    提供所投产品消防产品认证证书、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完整样页)或全项检测报告(完整样页);合同签订前提供相关资料原件供查验(应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

7

灭火防护套装(B类)

一、灭火防护套装A,含消防头盔1顶(全盔)、佩戴式防爆照明灯1具、灭火防护靴1双、消防手套1双、应急逃生自救安全绳1套、消防安全腰带1条、消防腰斧1把、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1个)

8

二、消防头盔技术性能符合《消防头盔》XF44-2015的要求

三、消防头盔应由帽壳、缓冲层、舒适衬垫、佩戴装置、面罩、披肩等组成,设调节纽,调节方便的下颌带;配备耐高温阻燃支架,与头盔配套使用,方便消防员佩戴“佩戴式防爆照明灯”等装备,并提供配件一套。

    采用质地坚韧,具有阻燃、防水、绝缘、耐热、耐寒、耐冲击、耐热辐射性能的材料制成;
    帽顶可制成无筋或有筋的加强结构;
    帽壳内表面不应有高度超出2mm且宽度小于2mm的突出物及尖锐物体;
    帽壳外表面不应有高度超过5mm的外部突出物,但不包括帽壳外翻转的面罩、帽箍调节装置和安装在头盔外部的附件。

    采用能吸收冲击能量,对人体无毒、无刺激性的材料制成;
    形状、规格尺寸适体,佩戴不移位;
    厚度均匀并覆盖头盔最小保抗范围。

    舒适衬垫材料和结构应符合以下要求:1、使用体感舒适、吸汗、透气、对人体无毒、无刺激性的材料制成;2、保证头盔佩戴的舒适性。

    佩戴装置材料和结构应符合以下要求:1、帽箍、帽托和下颏带应采用体感舒适,对人体无毒、无刺激性的材料制成;2、下颏带的宽度不应小于20mm;3、下颏带应能灵活方便地调节长短,保证佩戴头盔牢靠舒适,解脱方便;4、帽箍应能在525 mm~597mm的头围尺寸范围内灵活方便地调节大小;5、帽箍对应前额的区域应有吸汗性织物或增加吸汗带,吸汗带宽度不应小于帽箍的宽度;6、在施加负载的情况下,能用一只手解开佩戴装置。

    面罩材料和结构应符合以下要求:1、采用透光、耐冲击、耐热和耐刮擦的材料制成;2、无色透明或浅色透明;3、面罩伸缩或翻转应灵活,开合过程应能随意保持定位。
    披肩材料和结构应符合以下要求:1、披肩为装卸式,采用具有阻燃、耐热和防水性能的纤维织物制成;2、披肩的缝制线路应顺直、整齐、平服、牢固、松紧适宜,明暗线每3cm不应小于12针,包缝线每3cm不应小于9针;3、披肩脱卸应方便简捷。

    安装在头盔上的任何附件均应牢固可靠,不应通过打孔等损坏帽壳的方式固定,不应对头盔的性能 带来不利影响或对头盔佩戴者造成伤害。

    头盔质量(不包括披肩及其他附件)≤1.8kg;冲击吸收性能:经高温、低温、浸水、辐射热预处理后进行冲击吸收性能试验,头模所受到的最大冲击力≤3.78KN,电绝缘性能:帽壳泄漏电流≤3mA。
    面罩透光率:无色透明面罩和浅色透明面罩的可见光透过率分别不应小于85%和43%。
    头盔颜色为黄色或红色(具体由使用单位确定),两侧印字根据用户需求粘贴,外观及字体符合部消防局统型要求。

    提供所投产品消防产品认证证书、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完整样页)或全项检测报告(完整样页);合同签订前提供相关资料原件供查验(应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

9

四、佩戴式防爆照明灯技术性能符合《消防员照明灯具》GB30734-2014的要求。

五、佩戴式防爆照明灯适用于1区、2区爆炸性环境,防爆标志:ExibIICT4Gb隔爆、本质安全型防爆。    
    防护等级≥IP66/IP68。

    灯具内部带电触点应全部焊接在线路板上,防止拆开灯具及线路板后触点与线路板分离。
    配备专用卡扣,可佩带在消防头盔上使用,卡口配备不少于两种(通用型)。
可用在帽边为0-10mm的灭火头盔和抢险救援头盔上;卡扣型:根据甲方实际需要提供。
    灯具可手持,开关按键尺寸大,方便穿戴防护装备后正常启闭开关。

    灯具需有强光、工作光、频闪光等工作状态,工作光可随意切换,尾部带有红色方位指示灯。
    灯具外壳采用铝合金材质,整灯重量≤0.1kg(100g)。
光源选用特制超高亮度暖白LED,光源功率:强光3W工作光1W,平均使用寿命:≥5年。
    连续放电时间:强光≥4小时,工作光≥8小时。

    灯具的散热器与电池有效隔离,防止因光源高温影响电池寿命、损坏电池。
    灯具电池应具有缓冲防震措施,有效提升灯具高处掉落、碰撞、冲击的保护性能。
    灯具充电接口为Type-C标准,适用USB输出端口充电范围广。
    灯具或充电器应设置充、放电保护电路,充电时间≤3h。
    电池使用寿命循环使用≥1000次。额定电压:≥3.7v,电池额定容量≥1.9Ah。
    电源类型:高性能锂电池组。

    两米处照度值:强光≥450lx、工作光≥200lx。
    LED芯片要求采用高性能芯片,保证工作的稳定性、可靠性及高效性。

    灯具应具有充电显示等功能。
    灯具应有电量检测功能、具备电量显示,可直观掌握灯具电量状态。

    提供所投产品防爆认证证书。合同签订前提供相关资料原件供查验(应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
    提供所投产品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全项检测报告(完整样页),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定。合同签订前提供相关资料原件供查验(应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

10

 六、灭火防护靴技术性能符合《消防员灭火防护靴》XF6-2004的要求。

七、灭火防护靴整靴为皮制或橡胶制,靴子内侧有复合柔软舒适层,便于消防员快速穿着,用于消防员小腿部和足部防护。灭火防护靴在进行防滑性能试验时,始滑角不得小于15°。
    整靴防水性能:灭火防护靴在防水性能试验时不应出现渗水现象。
防砸性能:灭火防护靴靴头分别经10.78kN静压力试验和冲击锤质量为23kg、落下高度为30mm的冲击试验后,其间隙高度均不应小于15mm。

    靴口有防磨设计、鞋底内缓冲设计。靴内采用抗菌防臭缓冲鞋垫。

    整双靴总重量质量≤2.55kg。

    灭火防护靴靴面经辐射热通量为(10±1)kW/m²,辐照1min后,其内表面温升应不大于16℃。

    灭火防护靴在隔热性能试验中被加热30min时,靴底内表面的温升应不大于18℃。

    灭火防护靴外底的抗刺穿力不应小于1750N。

    提供所投产品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全项检测报告(完整样页),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定。合同签订前提供相关资料原件供查验(应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

八、消防手套用于消防员手部及腕部防护,技术性能符合《消防手套》XF7-2004。

九、阻燃性能:手套和袖筒外层和隔热层材料的损毁长度不应大于100 mm,续燃时间和阴燃时间均不应大于2.0s,且不应有熔融、滴落现象;衬里材料不应有熔融、滴落现象。

    颜色要求与部局服装统型要求一致、黄银黄反光带,立体裁剪,翻指式指尖合缝,各层厚薄均匀,手指握紧时无颗粒感,有灵巧舒适、防割、耐磨、防穿刺、防火阻燃、抗菌除臭等功能。

    手背由间位芳纶和对位芳纶混纺梭织布,手掌阻燃处不低于翻毛牛二层皮;手掌内层隔热层为对位芳纶与高强度纤维混织布,防水透气层为高阻燃TPU防水透气膜,手掌舒适层为对位芳纶与抗菌纤维混织布,手背舒适层为间位芳纶等混纺针织布;接缝补强材料不低于阻燃处理反绒牛二层皮,手指关节处有保护设计。

    配备手套挂扣,手套具有防水功能,30s内3次拾取钢棒直径≤6.5mm。

    耐热性能、耐磨性能、耐切割性能、耐撕破性能、耐机械穿刺性能、防水性能达到二类以上性能。

    采取人体工学设计,手套与手指贴合性要好,可自然弯曲。

    整体热防护性能≥35(cal/cm2),手背缝合有反光标志带。

    提供所投产品消防产品认证证书、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完整样页)或全项检测报告(完整样页);合同签订前提供相关资料原件供查验(应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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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整套应不少于:安全绳1根、绳包1个、轻型安全钩2个(合金铝质)、轻型下降器(带防慌乱装置)、连接扁带等组件。安全绳直径为8mm±0.5mm,长度≥16m。

    轻型安全钩和下降器应要求并应与8mm安全绳使用配套。
    安全绳应为包芯绳结构,安全绳索外皮、内芯均为阻燃耐高温材质(投标文件中具体明确外皮、内芯材质),整绳粗细均匀、结构一致,绳体柔软,主承重部分由连续纤维制成,材质等级应不低于芳纶,绳体上设连续反光标识,在安全绳上4m、8m、12m处设定宽不小于2cm的标识。
    绳包材质应阻燃耐高温,本体耐260℃高温不应有明显变化,绳包应设计有安全绳防止缠绕、垂降墙角保护等功能,应有防水或泄水功能,应能合理放置安全钩、下降器,方便携带于安全腰带上,操作便捷,使用安全,绳包内侧有产品铭牌,其内容为产品型号、生产厂名、装备明细清单及安全使用范围等。
    整套装备款式、标识、器材配置、绳索长度等应符合统型标准。

    安全绳最小破断强度应≥20kN;线密度≤50g/m;延伸率应大于1%且不大于10%(承重达到最小破断强度的10%时);经204℃±5℃的耐高温性能试验后,不应出现融熔、焦化现象;在600℃±5℃,1.33kN负荷环境下的承载40s,在400℃±5℃,1.33kN负荷环境下承载300s,不应出现断裂现象。
    安全绳采用绳环结构收尾,并用同种材料的细绳扎缝50mm,在扎缝处热封并包以裹紧的橡胶或塑料套管,能够一次性展开。
    安全绳环下方应设置永久性标志,且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生产者和/或生产企业名称,采用以下五种方式之一表示:中文全称、英文或拼音全称、中文简称、英文或拼音简称、注册商标图案;生产者和/或生产企业名称,应当使用中文全称;产品名称及型号;产品批号或编号(前6位为生产年、月);法律法规要求标注的其它内容。

    下降器材质为铝合金或同等材质;应能承受不小于5kN的工作负荷,破断负荷≥13.5kN,具备离手掣停功能,可空中悬停,具备防慌乱功能,下降器可与安全绳配合快速便捷使用并回收。
    在下降器的显著位置应有永久性的标志,其内容为:产品型号、用途、商标(或生产厂名)、批号以及生产日期等。下降器外部标注穿绳方向、操作说明和安全提醒。
    下降器经GB/T10125规定的48h中性盐雾试验后,外观应符合GB/T6461外观等级评定轻微级的要求,并应保持原有性能。

    用于消防人员与绳索的自身连接和固定锚点,采用自动锁,安全钩材质为铝合金或同等材质。
    在开口闭合状态时,轻型消防安全钩长轴的破断强度≥27kN,轻型消防安全钩短轴的破断强度≥7kN;在开口打开状态时,轻型消防安全钩长轴的破断强度≥7kN。
    在安全钩的显著位置应有永久性的标志,其内容为:产品型号、破断强度、商标(或生产厂名)等。
    安全钩经GB/T10125规定的48h中性盐雾试验后,外观应符合GB/T6461外观等级评定轻微级的要求,并应保持原有性能。

    材质性能应不低于芳纶,阻燃耐高温,缝合扁带宽度12mm,周长1m,最小破断强度应大于35kN;经600℃±5℃的耐高温性能时,连接扁带不出现融熔、焦化现象。
    具备高温环境承载性能的连接扁带在600℃±5℃、1.33kN负荷环境下的承载40s,在400℃±5℃、1.33kN负荷环境下承载300s,不出现断裂现象,每条连接扁带做防散处理。

    提供所投产品或产品核心部件的生产厂家官方网站产品信息资料截图(及网址)或生产厂家发布的产品白皮书或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完整样页)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合同签订前提供相关资料原件供查验(应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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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消防安全腰带“”消防员灭火救援作业时登梯作业和逃生自救的安全防护装备。技术性能符合《消防用防坠落装备》XF494-2023的要求,主体颜色为藏蓝色。

十二、消防安全腰带消防员灭火救援作业时登梯作业和逃生自救的安全防护装备,渐进式,具有强度高、重量轻(0.5-0.85公斤)、耐磨损、耐腐蚀等性能,工作拉力≥4.5KN,极限拉力≥12KN不破断。所有金属件耐腐蚀,防静电。

    织带宽度为70mm±1mm。安全腰带的缝线与织带相匹配,用肉眼易于检查;缝合接口及缝合末端回缝≥13mm;线路、针迹顺直、整齐,无明显弯曲或堆砌,无跳针、开线、断线。腰带的带扣使用排插形式,使安全带长度调节方便、佩戴快速且无松脱、滑落现象。高温下不出现熔融、焦化现象。

    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完整样页)或全项检测报告(完整样页),所投产品消防产品认证证书须在交货验收前提供原件供查验。

十三、消防腰斧技术性能符合《消防腰斧》XF630-2023的要求。

十四、多功能腰斧为高强度特钢和高强度工程塑料制成。

    由斧、刀锯、斧套组成,具有携带方便、多功能、绝缘等特点。

    腰斧各刃部及撬口均经热处理,硬度达到48HRC-56HRC,平刃能砍断直径6.5mm的Q235A圆钢,尖刃和柄刃能凿击Q235A钢平板,无缺刃、卷边和裂纹等损伤。

具备抗冲击、耐腐蚀性能。

重量≤1kg

斧套由头层牛皮制作,坚实耐用。

产品具备永久性标志,

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完整样页)或全项检测报告(完整样页),所投产品消防产品认证证书须在交货验收前提供原件供查验。

十五、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技术性能符合《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XF869-2010的要求

十六、用于消防灭火时头部、侧面及颈部保护。头套裙边加长设计,确保佩戴空气呼吸器面罩后,头套的前部和后部与防护服领口内重叠部分的长度≥20厘米,头套侧部与防护服领口内重叠部分的长度不小于13厘米,对消防员颈部有效保护。

头套应使用采用芳纶等本质阻燃材料制成,原材料采用原浆染色,洗涤不脱色。

甲醛含量≤75mg/kg,无异味。

阻燃性能,毁损长度不应大于100mm,续燃时间不应大于2s,且不应有熔融、滴落现象。阻燃性能:经向、纬向损毁长度不大于7mm,续燃时间0s,无熔融、滴落现象。

260℃热稳定性能试验后沿经、纬方向尺寸变化率≤2%,试样表面无变色、熔融和滴落等明显变化。

面料抗起球等级3级;水洗尺寸变化率直向、横向≤3.5%。

开口的弹性适度,满足佩戴舒适性。

    提供所投产品消防产品认证证书、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完整样页)或全项检测报告(完整样页);合同签订前提供相关资料原件供查验(应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

 

 

三、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宣城市消防救援支队          

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昭亭中路179号

联系方式:0563-25157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2栋3楼 

箱:1473842195@qq.com

联系方式:0563-3013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文助理、谷工、翟工

话:0563-2515762、0563-3013233、0563-3013102

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宣城支队装备建设项目标段八 更正公告第(1)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