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现就宣城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项目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作如下补遗,请各供应商按此补遗执行:
1、本次项目选取两家单位作为合作供应商,如经评审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不足两家或为两家的,则全部作为合作供应商。
评标时或评标后,有效供应商三家及以上,原则上选择两名合作供应商,中选价为两名中的最低价,另一名供应商无条件服从中选价。如供应商放弃,采购人保留递补选择或仅选择一名供应商的权利。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重新采购。
合同生效后,如有两名合作供应商,采购人各项目部有权自行选择质量好、服务优的供应商(两家选其一)提供服务。
2、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等其他内容均不变。
宣城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7月30日